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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收好!2023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秋季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公布
3、小学开学通知
免费发消息 • 点这里招聘求职 房屋买卖 教育培训 二手市场 交友相亲----业务电话:15719231033----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2〕24号 )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学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入学年龄的规定,凡截止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父母(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可以推迟到7周岁。 (二)免试就近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我区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划分学区,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保障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户籍的6周岁儿童信息摸底核查由各镇中心小学负责;莲花寺镇、下庙镇适龄儿童信息摸排,分别由毓秀小学教育集团和城关小学教育集团负责;杏林镇户籍的6周岁儿童信息摸底核查由杏林镇中心小学、毓秀小学教育集团总校负责;华州街道办户籍(原城关派出所)的6周岁儿童信息摸底核查由华州街道办中心小学、城关小学教育集团总校、南街小学共同负责。 (四)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城区学校依照“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分类赋分,结合学位数量分批次排序录取。主动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位设置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小学起始年级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不超过50人,其他年级班额超过规定数量(56人及以上)的,必须进行分流化解,确保学校秋季开学无大班额。根据中小学校舍条件,2022年秋季我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如下: 三、入学去向确定办法 (一)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去向确定办法 1.户籍在华州街道办、杏林镇的年满6周岁儿童,依据家庭住址,按照《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附件2)小学学区划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到住房所属的学区学校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核。若因未按时登记或其他原因,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进入就读的,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2.户籍在高塘镇、大明镇、赤水镇、柳枝镇、瓜坡镇、金堆镇的年满6周岁儿童,在本镇辖区小学入学就读;户籍在莲花寺镇、下庙镇的年满6周岁儿童分别在毓秀小学教育集团莲花寺校区、城关小学教育集团下庙校区就读;若以上各镇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店铺、务工等,可申请在住房、经营店铺、务工地所在的学区学校就读。申请城区学校就读需持户籍所在镇中心小学签字盖章的《2022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须显示“可申请城区小学资格审核”)及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明、就业经营证明、务工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在规定时间交拟就读城区学校审核,若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或回户籍所在镇辖区小学就读。 未提供户籍所在镇中心小学签字盖章的《2022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城区小学不得登记审核;入学摸底调查表未填写“可申请城区小学资格审核”的,城区学校不得接收。 (二)小学毕业生升学去向确定办法 1.户籍在华州派出所(原城关派出所)、杏林派出所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庭住址,按照《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附件2)初中学区划分标准,升入划定的初中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户籍、住房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交拟就读学校审核。若因未按时登记或其他原因,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进入就读的,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2.柳枝镇、莲花寺镇、下庙镇、赤水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初中学区划分标准,升入户籍所在镇对应的学区初中学校就读;以上各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若住房所属学区学校与户籍所属学区学校不一致,也可申请到住房所属学区学校就读,但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学区初中签字盖章的《2022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佐证资料。若因未按时登记或其他原因,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进入就读的,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3.高塘镇、大明镇、金堆镇、瓜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户籍所在镇初级中学就读,若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就业经营等,可申请在住房、就业经营所在的学区学校就读。申请城区学校就读需持户籍地初中签字盖章的《2022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显示“可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及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明、就业经营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在规定时间交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初中学校审核,若学校学位已满的,回户籍所在镇辖区初中上学。 未提供户籍所在镇初中学校签字盖章的《2022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的,城区初中不得登记审核资料;入学摸底调查表未填写“可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的,城区学校不得接收。 (三)非华州户籍(学籍)及外出(回户籍地)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 1.非华州区户籍但长期居住华州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按照《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标准,结合居住证、住房、经营等实际情况,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学校登记审核,若因申报不及时或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由区教科局根据情况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非华州区户籍的2022届华州区小学毕业生,若继续在华州区上初中,须持户籍、居住证、住房、就业经营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初中学校审核,若因申报不及时或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则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2.华州区户籍非华州区学籍的2022届小学毕业生,若要回华州区初中就读,依照本《方案》第三部分第(二)点(小学毕业生升学去向确定办法)确定学区初中就读,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将户籍、住房等相关资料及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卡,加盖学校公章)交所属学区学校审核,若因申报不及时或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3.户籍、学籍都不在华州区的适龄儿童及2022届小学毕业生,若要在华州区就读,除提供户籍、居住证、住房证明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镇政府)出具的流出证明,小升初学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卡,加盖学校公章),所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交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学校审核。若因申报不及时或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则由区教科局根据情况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外出就读。所有华州户籍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若因监护人区外居住、就业等原因,需在华州区以外学校就读的,必须凭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监护人流入地居住证明、在外就业证明等)到所划定的学区学校申请流出就读,符合流出条件的,学区学校填写《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段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就读登记表》(附件6),并开具《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段学生流出就读证明》(附件7)交区教科局审核备案。未经学区学校及区教科局批准,随意私自外出就读的,造成的无学籍问题由流出学生个人承担。 (四)延缓入学办法 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6周岁儿童,由监护人向户籍地中心小学递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由镇(办)中心小学、镇政府(街道办)审核通过后,发放《渭南市华州区6周岁儿童延缓入学证明》(附件8),方可延缓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遵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在户籍所在镇学校就近入学。 (二)城区公办学校依据“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按照户籍类、特殊政策类、住房类、经营店铺类、随迁子女类、进城务工类的先后顺序分批次招生。尚有剩余学位的招录下一批次学生,若同批次申报人数大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本批次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招生。若无剩余学位,由区教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计划由区教科局核定。校址在城区的民办学校,原则上应先招收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有剩余学位的可面向全区招生。民办小学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县(区)域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五、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信息摸底核查,确保全面准确(2022年7月5日--7月12日) (一)各镇中心小学 1.从户籍部门获取本镇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底数及基本信息,连同2021年秋季延缓入学适龄儿童一起,逐人发放《渭南市华州区适龄儿童入学告知书》(附件4)及《渭南市华州区2022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1)(“积分”一列不填,由城区学校审核时填写),初步摸排适龄儿童户籍、住房等基础信息。 2.根据信息摸排结果,将适龄儿童分类造册,对户籍、住房等均在本镇的,在本镇《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附件9小学一年级表)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因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或经营店铺等可申请城区小学就读的,在《申请城区学校资格审核儿童花名册》(附件10)登记,并对该适龄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可申请城区 小学资格审核”一栏签字盖章,告知学生监护人持此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段交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学校审核。 3.对本镇小六毕业生登记造册,填写《渭南市华州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2),将户籍所在镇相同的学生集中编排,确保全数登记,信息准确。各校《2022年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在7月10日前报局教育股(电子版发至hxjyjpjg@163.com)。 4.告知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及监护人,在户籍所在镇所属学区初中领取《2022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华州派出所、杏林派出所户籍的小六毕业生到住房所属学区初中领取摸底表。 (二)各镇初级中学 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逐一摸底,填写《2022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对户籍、住房等均在本镇的,在本校《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附件9初中七年级表)进行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或经营店铺等可申请城区初中就读的,在《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学生花名册》(附件11)登记,并对该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可申请城区 初中资格审核”一栏签字盖章,告知学生监护人持此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交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初中审核。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1.制定本校招生入学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并将学校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各批次资料登记与审核时间、通知书发放时间等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布宣传。 2.毓秀小学、城关小学、南街小学要协同杏林镇中心小学、华州街道办中心小学对杏林派出所、华州派出所(原城关派出所)户籍,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及2021年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发放《渭南市华州区2022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核查适龄儿童信息,引导适龄儿童按学区划分合理申报,规范入学。 3.城区小学要对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登记造册,填写《渭南市华州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将同镇户籍的学生集中编排)并按时上报;告知六年级毕业生及其监护人,在户籍对应学区初中领取《2022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 4.城区初中做好学区学生《2022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的发放工作,对符合外学区就读学生的入学摸底调查表“可申请城区 初中资格审核”一栏签字盖章,并告知学生监护人持此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交住房所属学区初中审核。 第二阶段:入学资格核准 确定就读去向(2022年7月13—7月19日) (一)城区中小学 1.分时段分批次接收入学材料,按照户籍类、特殊政策类、住房类(含公租房)等先后次序,分批次进行招生。资格审查时,要依据适龄儿童提供的《2022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所填信息,逐项审核佐证资料并进行赋分,严格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招生。在第一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接收审查第二批次入学材料,以此类推。同批次申报人数大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本批次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招生,学位招满即止。 2.对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登记造册,填写本校《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对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镇登记,小学填写《 学校资格审核未通过儿童花名册》(附件13),初中填写《 学校资格审核未通过学生花名册》(附件14),并将花名册7月18日前交对应镇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 (二)各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 在本镇(校)《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增补城区学校审核未通过的儿童、小学毕业生名单;为城区学校审核通过的本镇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开具流出证明,并记入本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就读登记表》(附件6)。 第三阶段:确定入学名单 统一编号验印(2022年7月20日--7月23日) (一)7月20日前,各校将本校《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附件9)上报局教育股。 (二)各城区学校要对符合本校就读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教科局对各中小学招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区中小学招生程序是否规范、资格审查是否严格、所招新生是否具备就读条件。 (三)7月21日—7月22日,区教科局将各校上报的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名单与本年度年满6周岁儿童、7月份小学毕业人数进行比对,查看各镇有无漏报、重报现象;各镇中心小学、各初中学校将属于本辖区户籍但未到校登记的学生名单报教科局,以便核查违规、违反程序接收学生现象。发现违规接收或重复申报的,取消城区入学资格,并追究审核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7月23日,区教科局对2022年秋季入学的小一(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编号后发至各校,各校依据通知书编号,为新生填写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通知书(附件15,各校依据样表自行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后,到区教科局验印。 第四阶段:发放入学通知,确保不漏一人(7月25日前) 学生入学通知书由秋季就读学校发放。各校要将入学通知书发至每个6周岁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学生手中,确保全数发放,保障学生秋季学期全数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是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2022年秋季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微信号、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于7月7日前报局教育股),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城区学校要将招生工作安排向社会公布,明确户籍类、住房类、经营类等类别资料接收和资格审核时段,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少年不因错过审核时段而失去就近入学机会。 (二)正确引导,确保和谐稳定。区教科局将通过华州教育微信平台、电视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法规、政策及管理办法。各义务教育学校也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学校信息、招生流程、时间安排、招生结果等内容,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及时登记,按时审核。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家长来访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对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三类人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群体进行精准宣传,确保入学政策家喻户晓。 (三)规范操作,实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段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的统计要做到“全数登记,一个不少”。在入学资格审核、入学去向确定、入学登记表信息填写等环节,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实事求是,所有学生信息填写,必须与户口本保持一致。各城区学校要全面推行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在学校醒目位置及微信平台等公布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及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招生入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考虑,关注特殊群体 1.依法保障学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我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全区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评估结果,安置残障儿童以适合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残障儿童不失学、不辍学。 2.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3.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区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顺利入学。对于孤儿、脱贫家庭子女入学,落实国家有关减免和补助政策,并优先办理入学手续;为留守儿童、少年就学提供便利,确保其按时就近入学。 (五)严控班额,规范学籍管理 一是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前,要逐人核查学籍,确保不招录已建立学籍的小学生和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初中生。二是严格控制班额。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其他年级不得因转入、复学等造成大班额,大班额年级禁止接收转入学生。三是按照学籍建档要求,提前整理好持本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信息,秋季开学后10天内将学生信息导入学籍系统,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任何学校不得为不报到的学生抢注学籍,也不得为无本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均衡编班,严守十条禁令 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新生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均衡编班,所有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变相的重点班。各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座位。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跨学区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择校生;严禁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借口拒不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生源等。 (七)强化问责,严肃工作纪律。 各城区小学、初中在对学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以钱入学、以权入学、以人情关系入学”的现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家长,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在本学段内不得转入城区学校就读;对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审核不细不实、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学校、教师,区教科局依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降职、免职等处理;对于拒绝学区内学生入学、违规招生宣传、擅自突破招生学位指标造成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的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各城区学校要建立审核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审核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接待室、举报箱等,主动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区教科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招生入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回应和妥善处理,保障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有效实施。 (八)入户宣传,做好控辍保学 各镇中小学对持本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要逐一走访,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宣传控辍保学相关政策。对存在入学困难的,想方设法帮其解决。并通过组织开展学段衔接、研学旅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向新生家长宣传展示近年来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绩,将“家门口就有好学校”的理念植入家长心中。城关小教育集团、毓秀小学教育集团要积极展示集团化办学以来分校出现的可喜变化,引导学生规范入学,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对开学后未按时报到学生,学校要逐一摸清去向,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 政策咨询电话 0913—4733733 监督举报电话 0913—4711522 0913—2467591 【导语】©无忧考网了解到,2023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秋季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公布,该地区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保障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学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入学年龄的规定,凡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其父母(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可以推迟到7周岁。 (二)免试就近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我区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划分学区,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保障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户籍的6周岁儿童信息摸底核查由各镇中心小学负责;莲花寺镇、下庙镇适龄儿童信息摸排,分别由毓秀小学教育集团和城关小学教育集团负责;杏林镇户籍的6周岁儿童信息摸底核查由杏林镇中心小学、毓秀小学教育集团总校和实验学校共同负责;华州街道办户籍(原城关派出所)的6周岁儿童信息摸底核查由华州街道办中心小学、城关小学教育集团总校、南街小学共同负责。 (四)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城区学校依照“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分类赋分,结合学位数量分批次排序录取。主动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位设置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其他年级班额超过规定数量(56人及以上)的,必须进行分流化解,确保秋季开学无大班额。根据中小学校舍条件,2023年秋季我区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三、入学去向确定办法 (一)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去向确定办法 1.户籍在华州街道办、杏林镇的年满6周岁儿童,依据家庭住址,按照《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附件2)小学段学区划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到住房所属的学区学校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核。若因未按时登记或其他原因,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进入就读的,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2.户籍在高塘镇、大明镇、赤水镇、柳枝镇、瓜坡镇、金堆镇的年满6周岁儿童,在本镇辖区小学入学就读;户籍在莲花寺镇、下庙镇的年满6周岁儿童分别在毓秀小学教育集团莲花寺校区、城关小学教育集团下庙校区就读;若以上各镇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店铺、务工等,可申请在住房、经营店铺、务工地所在的学区学校就读。申请城区学校就读需持户籍所在镇中心小学签字盖章的《2023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1,须显示“可申请城区小学资格审核”)及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明、就业经营证明、务工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在规定时间交拟就读城区学校审核,若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或回户籍所在镇辖区小学就读。 未提供户籍所在镇中心小学签字盖章的《2023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城区小学不得登记审核;入学摸底调查表未填写“可申请城区小学资格审核”的,城区学校不得接收。 (二)小学毕业生升学去向确定办法 1.华州派出所(原城关派出所)、杏林派出所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庭住址,按照《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附件2)初中段学区划分标准,升入划定的初中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户籍、住房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交拟就读学校审核。若因未按时登记或其他原因,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进入就读的,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2.柳枝镇、莲花寺镇、下庙镇、赤水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初中学区划分标准,升入户籍所在镇对应的学区初中学校就读;以上各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若住房所属学区学校与户籍所属学区学校不一致,也可申请到住房所属学区学校就读,但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学区初中签字盖章的《2023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须显示“可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及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佐证资料。若因未按时登记或其他原因,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进入就读的,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3.高塘镇、大明镇、金堆镇、瓜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户籍所在镇初级中学就读,若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就业经营等,可申请在住房、就业经营所在的学区学校就读。申请城区学校就读需持户籍地初中签字盖章的《2023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须显示“可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及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明、就业经营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在规定时间交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初中学校审核,若学校学位已满的,回户籍所在镇辖区初中上学。 4.实验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直升实验学校初中部,也可选择到户籍、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就读。 未提供户籍所在镇初中学校签字盖章的《2023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的,城区初中不得登记审核资料;入学摸底调查表未填写“可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的,城区学校不得接收。 (三)非华州户籍(学籍)及外出(回户籍地)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 1.非华州区户籍但长期居住华州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按照《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标准,结合居住证、住房、经营等实际情况,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学校登记审核,若因申报不及时或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由区教科局根据情况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非华州区户籍的202xx届华州区小学毕业生,若继续在华州区上初中,须持户籍、居住证、住房、就业经营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初中学校审核,若因申报不及时或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则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2.华州区户籍非华州区学籍的202xx届小学毕业生,若要回华州区初中就读,依照本《方案》第三部分第(二)点(小学毕业生升学去向确定办法)确定学区初中就读,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将户籍、住房等相关资料及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卡,加盖学校公章)交所属学区学校审核,若因申报不及时或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由区教科局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3.户籍、学籍都不在华州区的适龄儿童及202xx届小学毕业生,若要在华州区就读,除提供户籍、居住证、住房证明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镇政府)出具的流出证明,小升初学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卡,加盖学校公章),所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交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学校审核。若因申报不及时或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则由区教科局根据情况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外出就读。所有华州户籍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若因监护人区外居住、就业等原因,需在华州区以外学校就读的,必须凭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监护人流入地居住证明、在外就业证明等)到所划定的学区学校申请流出就读,符合流出条件的,学区学校填写《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段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就读登记表》(附件6),并开具《渭南市华州区义务教育段学生流出就读证明》(附件7)交区教科局审核备案。未经学区学校及区教科局批准,随意私自外出就读的,造成的无学籍问题由流出学生个人承担。 (四)延缓入学办法 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6周岁儿童,由监护人向户籍地中心小学递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填写《渭南市华州区学校6周岁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8),经镇(办)中心小学、镇(办)政府审核后,方可延缓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遵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在户籍所在镇学校就近入学。 (二)城区公办学校依据“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按照户籍类→特殊政策类→住房类→经营店铺类→随迁子女类→进城务工类的先后顺序分批次招生。尚有剩余学位的招录下一批次学生,若同批次申报人数大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本批次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招生。若无剩余学位,由区教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五、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信息摸底核查,确保全面准确(2023年7月3日--7月8日) (一)各镇中心小学 1.从户籍部门获取本镇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底数及基本信息,连同2022年秋季延缓入学适龄儿童一起,逐人发放《渭南市华州区适龄儿童入学告知书》(附件4)及《渭南市华州区2023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1)(“积分”一列不填,由城区学校审核时填写),初步摸排适龄儿童户籍、住房等基础信息。 2.根据信息摸排结果,将适龄儿童分类造册,对户籍、住房等均在本镇的,在本镇《2023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附件9小学一年级表)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因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或经营店铺等可申请城区小学就读的,在《申请城区学校资格审核儿童花名册》(附件10)登记,并对该适龄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1)“可申请城区小学资格审核”一栏签字盖章,告知学生监护人持此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段交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学校审核。 3.对本镇小六毕业生登记造册,填写《渭南市华州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2),将户籍所在镇相同的学生集中编排,确保全数登记,信息准确。各校《2023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在7月7日前报局教育股(电子版发至hzqjyg@163.com)。 4.告知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及监护人,在户籍所在镇所属学区初中领取《2023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华州派出所、杏林派出所户籍的小六毕业生到住房所属学区初中领取摸底调查表。 (二)各镇初级中学 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逐一摸底,填写《2023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对户籍、住房等均在本镇的,在本校《2023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附件9初中七年级表)进行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或经营店铺等可申请城区初中就读的,在《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学生花名册》(附件11)登记,并对该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可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一栏签字盖章,告知学生监护人持此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交住房(店铺)所属学区初中审核。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1.制定本校招生入学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并将学校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各批次资料登记与审核时间、通知书发放时间等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布宣传。 2.毓秀小学、城关小学、南街小学、实验学校要协同杏林镇中心小学、华州街道办中心小学对杏林派出所、华州派出所(原城关派出所)户籍在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及2022年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发放《渭南市华州区2023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1),核查适龄儿童信息,引导适龄儿童按学区划分合理申报,规范入学。 3.城区小学要对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登记造册,填写《渭南市华州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2)(将同镇户籍的学生集中编排)并于7月7日前报教育股(电子版发送至hzqjyg@163.com);告知六年级毕业生及其监护人,在户籍对应学区初中领取《2023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 4.城区初中做好学区学生《2023年秋季小学毕业生入学摸底调查表》的发放工作,对符合外学区就读学生的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2)“可申请城区初中资格审核”一栏签字盖章,并告知学生监护人持此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交住房所属学区初中审核。 第二阶段:入学资格核准,确定就读去向(2023年7月9—7月16日) (一)城区中小学 1.7月9日-7月13日,分时段分批次接收入学材料,按照户籍类、特殊政策类、住房类(含公租房)等先后次序,分批次进行招生。资格审查时,要依据适龄儿童提供的《2023年秋季6周岁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附件5.1)所填信息,逐项审核佐证资料并进行赋分,严格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招生。在第一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接收审查第二批次入学材料,以此类推。同批次申报人数大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本批次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招生,学位招满即止。 2.7月14日-7月16日,城区学校于7月14日前向教育股提交学生入学摸底调查表和住房类(第三批次)入学证明材料,区教科局将与住建局联合,对因住房类申请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入学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退并取消其城区入学资格。 3.对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登记造册,填写本校《2023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附件9)。对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镇登记,城区小学填写《学校资格审核未通过儿童花名册》(附件13),城区初中填写《学校资格审核未通过学生花名册》(附件14),并将花名册7月13日前交局教育股和对应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 (二)各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 在本镇(校)《2023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附件9)增补城区学校审核未通过的儿童、小学毕业生名单;为城区学校审核通过的本镇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开具流出证明,并记入本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就读登记表》(附件6)。 (三)各校在7月14日前,将本校《2023年秋季入学学生花名册》(附件9)上报局教育股。 第三阶段:确定入学名单,统一编号验印(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 (一)各城区学校要对符合本校就读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教科局对各中小学招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区中小学招生程序是否规范、资格审查是否严格、所招新生是否具备就读条件。 (二)7月17日—7月18日,区教科局将各校上报的2023年秋季入学学生名单与本年度年满6周岁儿童、7月份小学毕业人数进行比对,查看各镇有无漏报、重报现象;各镇中心小学、各初中学校将属于本辖区户籍但未到校登记的学生名单报局教育股,以便核查违规、违反程序接收学生现象。发现违规接收或重复申报的,取消城区入学资格,并追究审核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7月19日-7月21日,区教科局对2023年秋季入学的小一(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编号后发至各校,各校依据通知书编号,为新生填写2023年秋季入学学生通知书(附件15,各校依据样表自行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后,到区教科局验印。 第四阶段:发放入学通知,确保不漏一人(7月23日前) 学生入学通知书由秋季就读学校发放。各校要将入学通知书发至每个6周岁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手中,确保全数发放,保障学生秋季学期全数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是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2023年秋季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微信号、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于7月4日前报局教育股),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城区学校要将招生工作安排向社会公布,明确户籍类、住房类、经营类等类别资料接收和资格审核时段,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少年不因错过审核时段而失去就近入学机会。 (二)正确引导,确保和谐稳定。区教科局将通过华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法规、政策及管理办法。各义务教育学校也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学校信息、招生流程、时间安排、招生结果等内容,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及时登记,按时审核。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家长来访工作,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三类人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群体进行精准宣传,确保入学政策家喻户晓。 (三)规范操作,实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段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的统计要做到“全数登记,一个不少”。在入学资格审核、入学去向确定、入学登记表信息填写等环节,必须做到严格规范,细致准确,所有学生信息填写,必须与户口本保持一致。各城区学校要全面推行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在学校醒目位置及微信平台等公布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及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招生入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考虑,关注特殊群体。 1.依法保障学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我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全区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评估结果,以适合的方式安置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残障儿童不失学、不辍学。 2.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3.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区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顺利入学。对于孤儿、脱贫家庭子女入学,落实国家有关减免和补助政策,并优先办理入学手续;为留守儿童、少年就学提供便利,确保其按时就近入学。 (五)严控班额,规范学籍管理。 一是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前,要逐人核查学籍,确保不招录已建立学籍的小学生和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初中生。二是严格控制班额。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其他年级不得因转入、复学等造成大班额,大班额年级禁止接收转入学生。三是按照学籍建档要求,提前整理好持本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信息,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将学生信息导入学籍系统,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任何学校不得为不报到的学生抢注学籍,也不得为无本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均衡编班,严守十条禁令。 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新生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均衡编班,所有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变相的重点班。各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座位。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跨学区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择校生;严禁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借口拒不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生源等。 (七)强化问责,严肃工作纪律。 各城区小学、初中在对学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家长,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在本学段内不得转入城区学校就读;对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审核不细不实、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学校、教师,区教科局依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降职、免职等处理;对于拒绝学区内学生入学、违规招生宣传、擅自突破招生学位指标造成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的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各城区学校要建立审核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审核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接待室、举报箱等,主动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区教科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招生入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回应和妥善处理,保障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八)入户宣传,做好控辍保学。 各镇中小学对持本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要逐一走访,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宣传控辍保学相关政策。对存在入学困难的,想方设法帮其解决。并通过组织开展学段衔接、研学旅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向新生家长宣传展示近年来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绩,将“家门口就有好学校”的理念植入家长心中。城关小教育集团、毓秀小学教育集团要积极展示集团化办学以来分校出现的可喜变化,引导学生规范入学,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对开学后未按时报到学生,学校要逐一摸清去向,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 政策咨询电话:0913—4733733 监督举报电话: 0913—4711522 0913—2467591 附件: 小学开学通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开学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贵家长: 我校定于×月×日放暑假,下学期×月×日开学。现将一年级××同学本期学业与操行情况及下学期应注意事项列后,希望对该生做好思想教育,复习指导并督促完成假期作业和按时来校报道。 ××区××乡××小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春节的热闹尚未完全退去,寒假却已经渐渐接近尾声,开学的钟声正准备敲响。按照萍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萍教基字〔20xx〕6号)要求,全市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于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四日)开学,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上课。 由于原计划是2月23日开学,现提前了2天,开学最新安排调整如下: 2月20日上午9:00召开全体教师大会;2月21日上午8:20开始学生报到、缴费;2月22日学生正式上课,开始在校用午餐。请全体师生及家长做好开学准备。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第一学期通知: 20xx年秋季学期20xx年9月7日(星期一)至 20xx年1月22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共19周零5天; 20xx年1月23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一)放寒假,共4周零3天。 第二学期: 20xx年春季学期20xx年2月23日(星期二)开学至 20xx年7月12日(星期二)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1天; 20xx年7月13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共7周零1天。 接下来是家长帮孩子收心的时候啦 1、复习预习先动起来 休整了一个多月,眼看着新学期越来越近,不少学生开始出现情绪焦虑情绪。暑假最后两周该让孩子收收心,逐渐把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应该每天合理安排时间,把没有做完的功课完成。同时,由于休息了一个暑假,孩子可能对上学期的知识有所遗忘,不妨抽空回顾一下知识要点,“温故而知新”。预习,不必去攻难题,可以选择英语单词、语文古文等偏记忆类的内容。 2、别让孩子玩过头 不少学生在假期忙着参加父母为自己安排的各类培训班、补习班。到了最后两星期,随着各类培训班陆续结束,不少学生就会出现一种想法:暑假我都忙着上课了,最后两个星期总得让我轻松一下吧。于是往往会选择疯玩来“报复”,尤其是大龄孩子会长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等。家长对高年级的学生,家长可协助他们安排些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同城访友、带他们买些心仪已久的生活和学习用品等,尽量把他们从电脑前拉走。 3、调整作息规律 学生应当明确暑假过后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虽然可能许多心愿没有达成,但仍要“朝前看”,不要再陷入回忆。同时暑假期间有可能通宵玩耍或很晚睡觉,这时很有必要调整好自己的生物钟,可先从作息上做些调整,。早晨八九点起床后,中小学生可安排一些学习活动,逐渐减少运动量,太多的运动会使体能消耗过大,影响学习注意力。 4、要确定好学习目标 父母应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沟通交流,确立新学期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进入新学期,学生应该有新的展望和打算,可以在开学前好好计划一下,例如下学期要提高哪几门课的成绩,在学校超越的目标是什么,新学期是不是要学一门新特长等等。父母应本着“追求细致”的原则,切忌好高骛远,无法落实。 5、培养孩子阅读习惯 在开学前两周,父母应尽量少安排或不安排走亲访友或娱乐活动,让孩子的.心沉静下来。父母应该适当地把握和引导,在孩子有要求或有意愿的前提下,陪孩子去书店看一看,感受一下浓浓的书香味,买点对孩子有益的书,文学作品、学习参考书均可都可以。 6、做好孩子的心理调节 除以上几点外,最重要的是让孩子从心理上结束“假期”。告别假期返回学校,大多数孩子还是不大情愿的,这时家长要和孩子做好沟通,和孩子讨论学校的人和事,激发起孩子对学校生活的兴趣,让孩子保持良好的心态迎接新学期新挑战。 放假时间: 1.小学于7月4日行结业礼,7月6日(星期日)至8月31日放暑假。教师于7月6日至8月30日放暑假。(备注:因7月3日举行全市小学升市直属初中电脑派位仪式,经报省教育厅同意,小学提前一周进行期末检测和放假,请各学校对学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2.初中于7月11日行结业礼,7月13日(星期日)至8月31日放暑假。教师于7月13日至8月30日放暑假。 3.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于7月11日行结业礼,7月13日(星期日)至8月31日放暑假。教师于7月13日至8月30日放暑假。 4.幼儿园参照小学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执行。 5.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职工放假天数,由各单位视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开学时间: 1.小学、初中学生均于9月1日开学、上课,教师于8月31日回校集中,做好新学年开学准备工作。 2.高中(含中职)学生于9月1日开学、上课,教师于8月31日回校集中,做好新学年开学准备工作。高三年级可根据高考时间提前和教学实际,适当调整开学时间,可于8月1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备注:具体开学时间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根据铅府办字【20xx】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招收和二至六年级老生报名注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xx年8月23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二、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户口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 3、本学区购房户(须带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学区购房按揭户(须带房管局购房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发票、入住半年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本学区内学生父母房屋拆迁,暂未重新安置的(须带铅山县河口镇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与拆迁户签订的《铅山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办企业的随迁人员子女(须带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正式租房合同和水电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三项证件应同时具备且具有一年以上时间,办理落款时间即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 7、学生父母在本学区务工就业人员(须带①合法有效的《单位劳动用工合同》②单位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③正式租房合同(以上三项证件应同时具备且具有一年以上时间,办理落款时间即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家长按时带您的孩子到校报名; 2、报名时须带户口簿及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首页及孩子本人一页)、预防接种证、出生证原件。 3、请家长确保您孩子户籍信息的真实性,所有登记新生的'户口信息将交公安户籍部门核查,如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注册; 4、凡已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请不要再重新报读一年级,否则无法录入电子学籍系统,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四、明德小学学区 惠济河路(全部)(城东社区),河福路(全部),复兴南路(鹅湖大道以南)(城南社区)、天赐家园、锦绣豪庭、汇景、中盈领士郡、生态家园,马鞍山路(全部)(城南社区)1—183号,金鸡山路(全部)(城南社区)1—140号,鹅湖大道(除城西社区鹅湖大道以外)1—373号,城东复兴南路,经济适用房,新日德,廉租房、公租房,皇家翰林,凯旋城。 二至六年级老生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8月30日 报名地点:各班教室(见班级牌) 注意事项: 1、学生须带学生手册(家长签名)、暑假作业 2、由于我校学生数已经达到班额上限,原则上不招收插班生。 3、已经在县城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相互转学。 其他安排 1、8月31日上午,一年级新生分班;二至六年级学生领书、大扫除。 2、9月1日正式上课 特此通知 铅山县明德小学 20xx年8月20日 亲爱的家长们: 您好! 送走了温暖的20xx,迎来了20xx年的第一缕春风,孩子们步入了一个新的学期,新的一年如这环城河的`两岸的花红柳绿,给我们带来新的希望,迎来了生机盎然的20xx年春季,也迎来了播种希望。在此,南城心园米罗向全体师生致以新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在新的一年里;祝家长们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祝小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学习进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xxx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现就做好xxx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根据上学期末的统一布置,8月25日至29日,全县中小学全体教师统一开展师德培训;8月30日至31日组织学生报到、缴费和注册;9月 1日正式上课。各校要组织教职工清理、打扫、布置好校园,做好寄宿学生的食宿安排,想方设法改善学生食宿条件,以清洁、舒适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各校要认真制订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稳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开学,今年确因建设工程原因需延期开学或轮读的, 要及时向学区、县教育局报告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二、切实做好安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省市县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苍教发〔xxx〕63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务必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着力做好中小学 (含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非法办学机构安全、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等五大领域的安全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维护校园平安稳定。同时,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校方责任险的投保工作;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下,进一步提高学生平安险的参保率。 三、认真组织开学听课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进课堂活动,在开学第一周自行组织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活动,突出教学中心意识,营造校长带头深入教学一线、教师钻研教学的氛围。开学第一周,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组(相关科室干部、教研员、师训员等)深入相关学校、幼儿园,重点了解学校开学上课情况,进课堂听不少于1节随堂课,做好听课笔记,并参加学校的评课活动。活动结束后,督察组将开学听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教研室。 四、依法做好保学控辍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积极组织学生入学,扎实做好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施教区内的小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小学升初中的升学率100%,初中的年巩固率99.9%以上。要依法依规招收学生,不得拒收原在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有利时机,继续做好招生工作,切实做好高二、高三学生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普高和职高年巩固率。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入学和转学手续。 五、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费政策,免收与入学有关的一切费用;高中阶段要严格按不同等级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代办费要按审核备案后的标准收取;普高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职高要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收取学费和代管费,不得收取择校费、捐资等;幼儿园要根据不同等级收取保教费,幼儿园代办服务项目有中餐点心费和代管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设重点班或实验班、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性学科“统测”工作的通知》(浙教基〔xxx〕14号) 文件精神,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巩固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成果,妥善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七、严格规范教师管理制度。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德教育与引导,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名教师、名校长等教育教学骨干要通过开设精品课、举行学术讲座、展示教育科研成果等形式,进一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强化教师编制管理,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借用教师,不得擅自聘请代课教师。要一律清退一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确需聘请临时代课教师的,要经审批后及时签订为期不超过10个月的聘用合同。要抓紧清理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和“吃空饷”人员,未经学校、教育局、县政府批准而擅自离开教育工作岗位的,一律作擅自离岗处理。要建立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各种有偿带生、有偿补课等失范行为,维护教师队伍形象, 八、组织开展“走亲连心”活动。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家访制度,用真心爱护关心贫困生,通过多种渠道给予帮助和资助,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上好学。要做好每一名学生教育工作,特别是后进生的转化和帮扶工作。积极做好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确保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关注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学前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上等级为载体,提高学前三年入学率。同时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九、精心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全国第30个教师节为契机,本着“简朴、热烈、务实”的原则,举行“教师周”系列庆祝活动,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现尊师、爱师、敬师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辛勤耕耘的工作热情。开展走访、慰问模范教师活动,深入基层,走访、慰问一线教师,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农村教师,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宣传活动,通过在校园内外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庆祝氛围;利用电视台、网站等相关媒体,宣传本片区、本学校的优秀教师事迹,展现人民教师立足岗位、忠于职守、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良好精神风貌。 十、深化学校文化内涵建设。继续做好学校创特创优工作,努力推进学校品牌建设。改造学校校容校貌,不断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等设施建设,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班级文化建设,通过班级文化建设带动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提高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积极宣传和引导中小学生征订和阅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读物,特别是《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等期刊,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要突出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温州市地方课堂《经典诵读》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做好“经典诵读”的学科渗透工作,在地方课程中开设《经典诵读》专题学习内容。 xx县教育局 xxx年8月19日 全校师生: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定于9月6日第一,二节课(如天气原因不能如期举行,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操场举行新学期开学典礼,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 第一节课前,各班学生自带坐等在教室或走廊上整队,各班成 两路纵队排列,请班主任亲自带队按秩序下楼至操场集合,在指定的位置坐好。 2、 为了圆满的搞好本次开学典礼,班主任在9月6号之前一定对学生进行集会纪律教育,要求全体学生穿着整洁,少先队员佩戴好红领巾,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严明的纪律要求,为新学期开一个好头。 3、 在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要加强安全、卫生管理。 请相关人员做好开学典礼的准备工作。 xx学 德育处 20xx年9月1日 2021上海中小学开学时间通知 ■ 幼儿园开学时间:9月1日(参考中小学) ■ 中小学:9月1日开学 ■ 各大高校:自行安排(详细开学时间以及新学期校历,可查看各校官网官微) 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21年9月1日开学,2022年1月19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寒假从2022年1月20日开始,2月16日结束。 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22年2月17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2022年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新学期开学指南是什么 书包:书包高不超40厘米,宽不超30厘米,以便放入课室的书包柜里,不可用拉杆书包。 文具盒:不需太花哨,朴素简单为主,否则易分散孩子的注意力。 铅笔:一次购买一盒,每天文具盒中保证有6支削好的铅笔。HB和2B均可。 橡皮:建议买白色的`方方正正的橡皮,不建议五彩缤纷款式。 转笔刀:购买盒子状的,转笔刀不带回校。 包书皮:包好书本,写上名字,从小爱护书籍。 文件袋 :每位孩子准备至少三个文件袋,用于装每科试卷等用品。 1.水瓶:建议不要用玻璃杯,可以每天从家里自带水,也可在学校饮水机接水。 2.防疫包:每天自备2个口罩,2个自封袋,1包纸巾,1包消毒湿巾,1个垃圾袋 3.不能够把玩具和零食带到学校,学校是个让我们收获知识的好地方。 大一新生开学要准备什么 必须要带录取通知书及通知书里要求的所有东西,还有就是一定要记得带身份证,银行卡。还要提前准备好寸照,红底蓝底白底都拍一张,开学之后肯定会用到。 切忌衣服不要带太多,夏季的衣服带4套左右,秋冬3套左右。上了大学对衣服的审美会有很大变化,可以在开学后适当的添补。 鞋子也不带太多,特别提醒买一双款式经典穿起来舒服的运动鞋,其余带上一双凉鞋,一双小白鞋,一双靴子等冬天穿的鞋就差不多了。放假回家可以冬夏季鞋调换。 睡衣还是要把家里平时穿的带上,穿起来才会最舒服。拖鞋也提前买一双穿起来合脚的拖鞋。学校周边的拖鞋虽然便宜但是味道都太大了。 毛巾牙刷杯子桶盆被子等生活用品不要自己带了,带起来也会非常的不方便。都在学校买就好了,没必要带。 别急着买小家电,别急着买各种提升宿舍生活的东西。但是建议大家买一个鞋架,不要把一大堆鞋都乱放在地上。 尊敬得学生家长: 你好! 寒假将至,让学生带着老师对您们得问候,带着校长对学生得嘱托回到您得身边,享受天伦之乐,过一个愉快得寒假,望家长在假期中常与孩子沟通,关心、呵护和教育好您得孩子,使之健康成长。 一、假期时间:xx年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日)至xx年2月23日(农历正十六日)正式开学上课,学生返校时要上交寒假作业。 二、提醒家长: (1)新年即到,请家长教育孩子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到冰面上溜冰,注意人身安全。 (2)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洗澡,尽量避免去人员集中得场所。 (3)不让学生单独外出,不与陌生人及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交往要注意选择良朋益友。 (4)在社会实践方面,适当让学生劳动锻炼是有益得,能让他们体会一下父母得艰辛,能磨练他们吃苦耐劳得精神,增强他们耐挫折得能力。 (5)寒假期间,请家长督促您得孩子合理安排时间,不要因为贪玩导致临近假期结束才突击完成作业。 (7)读两本以上中外经典名著,做几件有意义得事,坚持每天锻炼身体,注意饮食与睡眠平衡。 (8)外出注意交通安(转 载于: :小学开学通知书模板)全,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 (9)不要让学生去录像厅和网吧。 附:您得孩子在本学期得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情况如下: 假期。欢迎广大家长对学校得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愿同学们把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牢记在心,平平安安过暑假,快快乐乐返校来!祝各位家长朋友生活顺利,心情愉快,阖家欢乐! 班主任: 联系电话: XXXX小学 xx年1月30日 各位家长: 根据校历和上级工作安排,现将2x15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注册时间: 学前班、一年级:2x15年8月29日 二——六年级:2x15年8月30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二、正式上课时间: 9月1日 三、报名须知: 1、学前班招收5周岁(2x09.9.1—2x10.8.31出生的)小朋友,按先后报名顺序收满12x名,外乡镇转入园的要转学证明。 2、一年级对象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x08年9月1日—2x09年8月31日),外乡镇转入学的'要办理转学证明。 3、一年级与学前班报名要随带:(1)、计生证明;(2)、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亲、母亲和本人计4张)。2—6年级报名要随带“素质报告单”和假期作业。 四、报名地点: 下街校区(学前班至3年级);岐尾校区(4至6年级) xxx 20xx年xx月xx日 (同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你已达 到小学入学年龄,依据《华州区20xx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 入学工作管理办法》,你应就读于 小学,请你的监护人务必于 年 月 日至 月日,持本通知书和户口本到该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学校(公章) 渭南市华州区教育局(代章) 20xx年 月 日 各位家长: 根据校历和上级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注册时间: 学前班、一年级:20xx年2月19日 二——六年级:20xx年2月10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二、正式上课时间: 2月11日 三、报名须知: 1、学前班招收5周岁(20xx.9.1—20xx.8.31出生的)小朋友,按先后报名顺序收满120名,外乡镇转入园的要转学证明。 2、一年级对象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xx年2月11日—20xx年2月13日),外乡镇转入学的.要办理转学证明。 3、一年级与学前班报名要随带: (1)、计生证明; (2)、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亲、母亲和本人计4张)。2—6年级报名要随带“素质报告单”和假期作业。 四、报名地点: 下街校区(学前班至3年级);岐尾校区(4至6年级) 中心小学 20xx.08.26 1、学生开学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从20xx年7月16日(周六)起,8月31日(周三)止,9月1日(周四)开学。 普通高中学生:假期从7月23日(周六)起,8月31日(周三)止,9月1日(周四)开学。 2、教师上班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假期从20xx年7月23日(周六)起,8月24日(周三)止,8月25日(周四)上班。 普通高中教师:假期从7月30日(周六)起,8月24日(周三)止,8月25日(周四)上班。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至此岁末,您的孩子骆浩鹏 圆满完成了20163—20xx学年度上期五年级的学习任务,又要迎来一年一度的寒假生活了。按上级要求,我校定于20xx年1 月20日放寒假,2月14日假期结束;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到校上课。为了让您的孩子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寒假生活的管理和指导,来共同教育孩子。为此,孩子需要您的以下关心: 帮助您的孩子:制定假期学习计划,坚持每天学习两小时,多读有益的.课外书籍。 1、经常告诉孩子:不做危险的事,不去危险的地方;遵守交通秩序,爱护公物;晚上,不要让孩子独自外出,孩子出远门或到冰上玩耍时,要有家长陪同,以防发生意外。 2、监督您的孩子:多做有益的游戏;不进台球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参加有害身体健康的活动;严禁打架骂人、吸烟喝酒、赌博、看不健康的节目等。防止学生沾染社会不良习气。 3、经常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远离电源,防盗窃、防抢劫、防煤气中毒。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报警电话:火警119、急救120、匪警110。 4、不要暴食暴饮,不吃过冷过热以及变质、不合格的食物;注意防寒保暖,预防感冒;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果发现有人得手足口病、H1N1等流感的,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电话:8715038) 5、学校开学时,如果不能到校上课的,需要您及时写请假条或打电话通知学校。 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各位家长密切配合。请谨记!! 陡沟镇张湾村小学校长冯先志携全体教师祝各位家长和同学们: 寒假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陡沟镇张湾村小学 20174年 1 月20日 【小学开学通知】相关文章: 小学春季开学通知02-28 秋季小学开学通知03-07 小学开学通知书02-21 秋季小学开学通知书12-24 开学的通知02-04 春季开学通知02-22 学校开学通知03-07 开学通知范文02-14 新生开学通知02-17请收好!2023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秋季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公布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请收好!2023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秋季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公布、请收好!2023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秋季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公布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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